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及决算管理
在建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时,根据财务准则的规定,需转为固定资产,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。
需要说明的是,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,并非以工程完全验收为标准,而是以试生产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标准。转固以后,不影响在建工程的后续结算工作,后续结算后,以实际结算的价值调整转固资产价值。
技术开发资本化项目,完成开发并可产生效益后,符合结转为无形资产的,也可按照本流程执行。
1.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,点击结转键,如图
点击结转进入结转页面,选择资产属性,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结转信息。系统内置税法规定的各类资产折旧年限,建议不要修改。
录入结转资产的名称。需要说明的是,同一合同下的自建工程,可结转为多个固定资产,在结转多个固定资产时,需要分批录入转为固定资产的结转金额。
结转为固定资产后,该在建工程如有未结转完成的余额,可继续结转。
如果需要将在建工程余额结转到已结转固定资产,增加已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的,可选择
2.转固以后的固定资产,使用状态为“在库”,请管理责任人通过“长期资产领用”,办理资产交接。
2.在建工程转固后的后续结算与决算。
2.1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后,仍然可以继续与施工单位、设计单位结算、领用甲供材料、报销费用,但资本化利息必须停止。后续发生的费用、施工成本、设计监理造价成本的录入,与前段所属流程一致。
2.2工程决算重要提示:
1)在施工单位、设计监理咨询单位发票未全部开具之前,请勿使用决算功能,工程一旦决算,不可再录入发票和工程量;
2)在工程决算完成后,一定让所有外部单位将发票全部开具,暂不付款的,挂在长期资产供应商往来下核算,再点击“决算”键,将达到可使用状态之后发生的工程成本转入固定资产。
决算后,固定资产的原值、净值和每期折旧都会自动更新,按照决算后的新的原值计算。
1.转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:系统自动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时点的累计净造价转入固定资产
2.工程决算后,系统自动计算转固后增加的造价净额,自动调整固定资产原值、残值,并调整月度折旧额